鄄城县富春镇服装车间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鄄城县富春镇服装车间建设项目,招标人为**********、鄄城县郑营镇人民政府、鄄城县什集镇人民政府、鄄城县红船镇人民政府、鄄城县彭楼镇人民政府、鄄城县陈王街道办事处、鄄城县阎什镇人民政府、鄄城县左营镇人民政府、鄄城县董口镇人民政府、鄄城县李进士堂镇人民政府、鄄城县引马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富春镇郝庄村、富春镇杨楼村、彭楼镇刘大楼村、什集镇陈大庙村、郑营镇刘烟堆村、陈王街道魏庄村、阎什镇后刘寺村、红船镇刘桥村及省派工作队帮扶整合资金(涉及:引马镇高垓村、左营填周楼村、董口镇刘鸭子村、李进士镇边庄村),项目投资约*******.**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鄄城县富春镇服装车间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鄄城县富春镇;
2.3建设规模:建设服装加工车间*座,建筑面积约****平方米,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个标段
2.6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潜在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是在本单位注册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以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且未承担在建其它项目;
(4)“信用中国”网站(***. ***********. ***.**)信息平台查询结果网页打印页并加盖单位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为资格后审,采用合格制。
5、获取文件需要提交的资料
5.1获取时间:****年8月**日至****年8月**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上午9:**-**:**下午**:**-**:**时(北京时间);
5.2获取文件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注:1)凡获取文件者须携带以上材料加盖公章复印件*份;
2)获取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5.3获取地点:菏泽市鄄城县人民街与舜王路交叉路口北***米路西
5.4文件售价:***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年8月**日上午**:**
递交截止地点:“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年8月**日上午**:**
开标地点:“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发布。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网站上看到的信息均为无效信息,由于潜在投标人在其他网站上看到本公告所带来的后果,*律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无任何关系。
9、重要说明
本次招标为电子招投标,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企业 **,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进行企业 ** 注册。** 注册有*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详见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系统相关通知(****://******.****.***.**/********.****?****=****&***;******=***-8)。招标文件*经在“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报名项目信息并及时在“鲁采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各类澄清答疑,否则所造成的*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北崂路****号**楼
联 系 人:**
联 系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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