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吨/年液氯外供外销转移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名称:***吨/年液氯外供外销转移建设项目工程设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
6.投标文件的递交: |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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