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萧县农村水环境治理工程续建工程(黄杨沟段)项目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余新,周敏,李觉辉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萧县政务大楼B?座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萧县凤北佳苑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萧县农村水环境治理工程续建工程(黄杨沟段)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浍水西路光彩城美庐花园**栋****室
中标(成交)金额:******元整(*******.**元)
评审得分:**.** 分
*、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项目名称:萧县农村水环境治理工程续建工程(黄杨沟段)项目 施工范围:黄杨沟水污染区域水体缺乏流动性,水体自净能力差,沿河管网雨污分流不彻底,导致河道出现返黑返臭现象。根据黄杨沟现状水环境*大问题,种植水生植物吸收近岸未完全清理的底泥污染物;通过人工增氧设施及水生态构建,提升水体自净能力,有效削减河道污染物,利用生态工艺达到消除黑臭目的。黄杨沟黄口镇段5.***河道下游建设小型蓄水坝1座,提高镇区段蓄水位,加大生态基流,提高水体自净能力,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日历天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皖************ |
*、评审专家名单
周敏(组长),李觉辉,余新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按代理协议执行
收费金额:2.** *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萧县凤北佳苑,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萧县财政局(国资委)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地 址:萧县政务大楼B 座
联系方式:***********
名 称:************
地 址:萧县凤北佳苑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纵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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