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铜陵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期) | ||
品目 | *********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唐洁、周林、齐俊、毛海名、高良诚、 余鲲、梁刚强 | ||
总成交金额 | ¥****.****** *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铜陵市义安大道北段***号鑫冠大厦*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铜陵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期)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牵头方)、城市生命线产业发展集团(安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铜陵市郊区桥南办事处白鹤社区办公楼、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习友路****号清华大学合肥公共安全研究院2号楼***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铜陵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期) 服务范围:阶段*重点建设燃气和排水专项,包括管道气****套工商业用户泄漏报警器、*****套 液化气钢瓶智能终端、****个网关、1套易积水点水位计、4套泵站智能化监测、2套小型水质监 测站、*建3套水质监测站运维、4套入河排口**监测以及燃气安全动态监管平台、排水专项平台、已建黑臭水体视频监控运维**个以及其他已建系统平台接入、运维等相关内容,并涵盖3年运维费用。管廊中心升级、铜官区(不含黑砂河流域、西湖流域)、郊区、义安区、市经开区范围内 约***公里市政污水管网,以及运维费用的已建设市政桥梁链路费用及6台视频监控取电。阶段* 在实施阶段*的基础上,优先实施燃气(*****套液化气钢瓶智能终端和****个网关,燃气安全动 态监管平台、****套家庭燃气用户终端监测感知设备等)、供水(**套流量计、**套压力计、***套 漏失监测设备等)、排水(**套管网液位计、3套易积水点水位计、5个泵站智能化改造设备,4套小 型水质监测站,8套入河排口**视频监测设备等)、市政设施(1套路面智能检测设备)专项以及必要 硬件、运维服务等建设内容。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单*来源采购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1)项目建设期:阶段*为1年、阶段*为不超过项目运维期;(2)项目运维期:项目 验收合格后进入为期3年的运维期。 服务标准:我方提供铜陵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期)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和后期运行维护,设 计、施工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保证项目全生命周期设计完善、技术可行、设备稳定、 施工规范、系统完整、运行平稳,建成后实现对监测管线的在线监测和预报警分析,增强安全保 障能力。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唐洁、周林、齐俊、毛海名、高良诚、 余鲲、梁刚强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5*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铜陵市义安大道北段***号鑫冠大厦*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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