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安吉县梅溪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编号:********-***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本项目非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览表: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范围 | 数量 | 预算金额 |
1 | 安吉县梅溪镇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工程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服务 | 根据采购人的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提供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数模专题分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采购文件第*章。 | 1项 | **.2*元 |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须为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中备案的水运(含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工程咨询单位(查询网址:*****://***.****.***.**:****/*********/*****************.**?******=*********************);
4、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6、本项目拒绝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和分包。
*、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1、获取时间:****年10月**日至****年11月**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下午:**:**-**:**时(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号(云鸿铭楼))。
3、采购文件售价:5**元/本,售后不退。建议投标人通过邮寄资料或电子邮件递交资料的形式获取采购文件。联系邮箱:*********@**.***,联系电话:****-*******。
4、获取采购文件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
4.1登记表扫描件*份(格式见公告附件);
4.2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份;
4.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各*份;
4.4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份。
*、投标截止时间:
***4年**月**日上午**:00时。
*、投标地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溪镇分中心(梅溪镇政府北侧华兴路**号,原国土所1楼大厅)。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开标时间:
***4年**月**日上午**:00时。
*、开标地址: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梅溪镇分中心(梅溪镇政府北侧华兴路**号,原国土所1楼大厅)。
**、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应采用公对公银行汇款、网银汇款等方式于开标截止时间前缴纳到账,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
账 号:***************
特别提醒:请各投标人在办理投标保证金汇款时务必在用途栏注明项目名称,以免退还时不能及时到账。
**、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即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本采购公告有效期为5个工作日。
3、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采购代理费用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
**、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金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号
3、监管部门:梅溪镇纪委 监督电话:****-*******
附件信息: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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