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高速公路视频监测优化提升项目(天津高速集团部分) 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自筹***%,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为进*步提升天津市高速公路路网监测能力,高效支撑公路交通保通保畅工作,实现在路网运行监测中“海量融合,自动识别,应急分析,智能管控”的功能,有效支撑路网状态感知与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发现路段突发事件,做到实时监控,及时做出响应并为远程应急指挥提供指导。同时提升跨地区、跨路段的协同调度,全面提高公路网保通保畅能力,需优化升级设备设施、加密布设视频点位、优化提升系统平台、持续强化运维保障。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主要包括:
(1)视频上云汇聚点:本项目延续*期的上云架构,整合现有视频管理平台,优化升级现有视频管理平台功能,升级上云网关性能并扩容,提升事件检测设备性能,增加流媒体转发服务器,增加存储,增加网络安全设备,扩容***带宽。
(2)收费站监控系统:根据收费车道数量,按要求增补收费站广场摄像机,并增加相关的传输、供电设备,接入现有视频传输路由。
(3)服务区监控系统:根据服务区类型,按要求增补服务区场区摄像机,增加相关的传输、供电设备,接入现有视频传输路由。
(4)主线监控系统:外场视频传输路由调整,增加部分备份链路,更换老旧设备设施。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施工工期
计划施工工期:****年**月**日至****年4月**日,共***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级资质;近*年(交工验收时间为:****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独立完成过*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元的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业绩,工程质量合格;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致。(本段规定仅适用于根据《关于发布公路工程从业企业资质名录的通知》(厅公路字〔****〕***号)要求,招标人应通过名录对投标人资质条件进行审核的公路施工企业。)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被招标项目所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信用等级的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1个标。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条件为:在交通运输部****年度公路建设从业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和****年度天津市公路建设市场从业企业及人员信用评价结果均被评为C级或以上;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1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须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前往天津城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注册(网址:****://******.**-********.***/)。投标人未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的,*切后果自行承担。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1日至****年**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分至**时**分,下午**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下同),前往****************(天津市红旗南路与凌宾路交口商会联合大厦***)被授权委托人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经办人社保证明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购买需带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招标文件费银行回单或电汇凭证复印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售价****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采用现金及银行电汇形式,户名:****************;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海河大观支行;账号:*******************;招标文件费用若采用银行电汇形式,需从投标单位银行账户汇出(银行账户名称与投标人名称保持*致),电汇时请在“用途”(或“摘要”、“备注”、“附言”)处填写项目名称+文件费。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9时**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分至9时**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第*开标室(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号,红星路与卫国道交口顺驰立交桥旁)。
5.3 逾期送达或寄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天津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天津城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上发布。
提示: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整合建立统*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中统*注册市场主体信息的要求,初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需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和天津城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已进行注册的投标人不需重新注册。所有投标人须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确认,未进行投标确认的投标人*切后果自行承担。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
另见附件,最终以发售纸质招标文件为准。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梓苑路5号 |
地址:天津市红旗南路与凌宾路交口商会联合大厦*** |
邮编:****** |
邮编:****** |
联系人:** |
联系人:**、郭郁文、李银桂 |
电话:***-********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网址:/ |
网址:/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海河大观支行 |
账号:/ |
账号:******************* |
|
****年**月1日 |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